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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量刑1至6标准

刑事辩护 2022-10-09 17:21 标签: 醉驾量刑 1至6 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驾会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一般来说,酒精度数每增加60度,就会增加一个月刑期。例如:

(1)80-140mg/100ml判刑的基准为拘役一个月;

(2)140-200 mg/100ml基准刑为2个月;

(3)200 mg/100ml以上基准刑为3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边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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