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法律依据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2022-08-08 17:33
2022-09-09 14:34
2022年山东省的陪产假为7天。在山东省工作的男职员可享受7天的陪产假期,且在休假期间,工资也照常发放。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凡符合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因此,在山东工作的男性员工的配偶生育的,可以享受7天的陪产假。
2022-08-08 17:03
2022-09-17 15:42
(一)本市户籍:
1、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 30%
2、二套房。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无论贷款结清与否),则在限购区域买房,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宅(144平以上)首付比例不低于70%。
(二)非本市户籍
1、买房条件。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我市限购区域内首次购买住房的,申请人应提供购房资格申请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
2、首套房。在武汉无房无贷,则在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3、二套房。在武汉市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则不得在限购区域内购房。
2022-09-23 16:53
1、学历落户。
适用范围:在乌市各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生,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申报条件: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在本市企业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并缴纳三年以上养老保险的。
2、就业落户。
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单位、教育和卫生等事业单位,乡镇(管委会、街道)及其站所和村(社区)聘用的非乌市户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
申报条件:复员士官和士兵在乌市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城镇职1 I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为本人及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3、投资落户。
适用范围:只要是政府招商引资重点投资项目,或符合乌市产业优先发展目录要求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用工合同的员工,企业投资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