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找车拉货不是雇佣关系。找车拉货形成的法律关系并不属于雇佣关系,而是基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找车拉货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本合同形成的合同关系,雇佣关系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形成的法律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4-09-27 10:46
临时卸货不属于劳动关系。搬运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搬运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卸货工一般是按件或者按斤数收费的,临时卸货工与用工单位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不会构成劳动关系的,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因此,临时卸货不属于劳动关系。
2021-01-30 14:20
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侵权之日起计算。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2022-09-16 14:46
临时雇车拉货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
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2025-12-11 11:19
雇佣关系的认定: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履行登记备案手续。⑵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具有行政隶属关系。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否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干预性。
2025-05-14 10:47
没有雇佣合同不能直接算雇佣关系,还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存在合法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