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工会会员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权利是

法律顾问 2022-11-19 14:50 标签: 工会 权利 规定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是工会会员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工会会员是在企业、事业、机关中从事体力或脑力劳动,以工资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

另外,工会会员还享有以下权利:

1.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者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2.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工会会员既是工会的主人,也是国家的主人,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有权参加管理,发表意见。

3.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工会作为职工群众自己的组织,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5.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会员参加工会的管理,行使各项权利,都需要有了解情况发表意见的自由。

法律依据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互助保障、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媒体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黄文娟律师

黄文娟律师

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债权债务 法律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经济纠纷 建筑工程 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