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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可以注册公司吗

法律顾问 2022-11-26 09:51 标签: 公职人员 注册公司 规定

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不能注册公司。国家公职人员不允许开办公司或投资成立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或经营企业;

(二)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投资其他证券;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股份的个人;

(五)违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规定从事兼职或兼职工作,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六)辞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前职务管辖范围内的经营范围内的从业,或者从事与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在前任职位的管辖范围内。

二、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进行以下任何行为: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三、公务员辞职或者退休的,公务员领导的公务员应当在三年内辞职,其他公务员在两年内辞职,不得在公司或者其他职务上任职。营利性组织与原业务直接相关,不得从事与原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薛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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