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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急停追尾谁责任

法律顾问 2022-11-26 11:53 标签: 高速上急停追尾 责任 划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车时后车与前车应当保持安全距离,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后,应当及时报警,有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交警会根据双方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蒋采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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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邦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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