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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补偿标准2022

劳动工伤 2023-02-18 09:07 标签: 辞退孕妇 补偿标准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无理由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那么如果公司不支付该笔补偿的话,该怎么维权呢?

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维权: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2、向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公司无理由辞退怀孕女职工的,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不支付的话,可以通过投诉、调解或者仲裁来解决,您学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杨春梅律师

杨春梅律师

上海兰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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