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
1.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3.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4.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
5.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7.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8.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9.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
根据实际情况,筛选一些常见的交通事故情形,望大家引以为戒:
1.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
2.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3.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正在掉头、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4.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5.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6.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
7.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8.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
9.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46条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022-09-05 16:11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逃逸行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行人横穿马路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2022-08-22 14:32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前车的;
(2)倒车车尾撞后车的;
(3)溜车的;
(4)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5)逆向行驶的;
(6)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7)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8)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9)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
(11)不按规定掉头的;
(12)不按规定会车的;
(13)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14)遇放行信号未让先被放行车的;
(15)遇停止信号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6)遇停止信号T型路口直行车未让被放行车的;
(17)支干路不分的路口,非公共汽车、电车未让公共汽车、电车的;
(18)支干路不分的,同类车未让右边无来车的车辆;
(19)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车未让右转弯车的;
(20)进入环形路口车未让环形路口内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21-02-20 08:52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021-03-10 17:12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2022-08-20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