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伙对外责任: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38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39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0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2022-08-12 10:06
合伙企业应当有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对外结算是有效的,至于合伙人内部的责任承担要根据法人章程或合伙协议、内部管理制度来确定。如果是没有起字号或登记的个人合伙行为,合伙人自行签订的合同只其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对其它合伙人不产生约束力。
2021-06-02 14:30
子女对外欠钱父母一般没有责任偿还。如果儿女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020-09-24 14:52
不承担责任。分公司的负责人,只是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公司经营的延伸,资金和人员都是总公司控制和任命的。分公司负责人本身不对外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022-10-11 15:31
法律上规定个人合伙的如下:二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各当事人为合伙人。合伙人通过合伙合同明确规定各自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和合伙终止等事项。
2022-08-12 08:56
个人合伙又称“合伙”。二个以上公民按约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法律行为或组织形式。各当事人为合伙人。合伙人通过合伙合同明确规定各自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和合伙终止等事项。合伙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合伙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并且该劳动成为用人单位业务活动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支付报酬而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的经济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