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条件:
1、刑事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2、刑事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提出。
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4、必须在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
5、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227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2022-09-13 16:26
刑事申诉条件有: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3、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判决的;4、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022-08-27 15:55
2022-08-24 10:44
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确有错误的,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一审程序审判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果案件是依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25-03-21 16:23
1、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
2、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
2022-08-12 11:30
条件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主体为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或其近亲属提出;监察机关得有管辖权;须在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