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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超标电瓶车新规

交通事故 2021-02-07 10:12 标签: 成都

所谓“三年大限”,源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该《条例》被称作是史上最严的非机动车管理规定,其中大部分内容都直指在成都随处可见的电瓶车。根据《条例》和《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在成都市上路行驶的电瓶车,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凡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  2、空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不含电池),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含电池质量);  3、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00毫米;

程永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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