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已经改为认缴登记制了,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 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的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三点: 1、股东人数的要求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存在上限,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最少可以是1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应有2名发起人,发起人人数应在2人以上200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要求,以上市公司为例,任何购买其股票的主体都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不限人数。 2、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方式设立。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发起人应全额实缴股本,否则不可以向其他人募集股份。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是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必实缴,其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的资本总额,股东在章程中可以自由约定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 3、组织机构不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置较为简单的组织结构即可。但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完善的组织机构。
哺乳期公司解散了,有赔偿。公司因解散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用应发工资计算补偿金。
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劳务派遣资质证书》。主办单位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法人登记。 申请劳务派遣的资质需要出具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违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如果有招聘员工的,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经营者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这是强制规定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流程如下; 1、开立股东会。股东同意此次公司增资,并出具股东会决议、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开立验资账户。 3、增资资本进账询证。 4、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工商。三单领取后带着增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或章程及公司相关证件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增资验资报告。 5、增资验资户销户转入基本账户。 6、办理工商、税务等系列变更登记。
公司破产后监理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要看监事在公司破产清算中有没有做违法的行为,如果有违法行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通常有以下两种: 一、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有关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并随时在账簿中结算出各项财产物资结存数的一种盘存制度。 二、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对各种财产物资平时只在明细账簿中登记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月末根据对财产物资实地盘点的结存数倒挤出财产物资的减少数,并据以登记有关账簿的一种盘存制度。
因离职是不能提取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资金随同工作变动转移。新单位已经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或新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人员、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这四种情况才能领取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