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 “集中资产”是证券投资公司背后的核心含义。在投资公司所建立起来的证券组合之中,每个投资者按照投资数额比例享有对资产组合的要求权。这些投资公司为小型投资者们提供了这样一种机制:他们可以组织起来,以获得大规模投资所带来的好处。根据投资公司的业务内容来区分它的企业类型:股权投资,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1、根据营业执照形式的不同,办理营业执照换照手续有所不同。 2、公司营业执照到期,办理换照登记时,需要提交: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3、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到期,办理换照登记时,需要提交: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到期,办理换照登记时,需要提交: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 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期,办理换照登记时,需要提交: (1)个体工商户换照登记表。 (2)营业执照正副本。
一般是不能一起开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股东会和董事不会可同时召开,因为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可以的。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人可以将其开除。 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业是指企业处于正常的营业状态之中,存续是指企业实体虽然存在,但已经不营业了,在业是指企业仍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存续状态下企业一般已经不生产了
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实物出资需要经过评估作价、转移产权两道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合同不是必须要盖合同章。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所有当事人签名、盖章或由有代理权的人签名三种方式。所以,签协议是不一定需要盖章的。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投资是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母公司与子公司虽然在事实上是控股关系,但是在法律上确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借用一方资质或业绩证明进行投标,即使投标了,也是可以不予认可的。可以由母公司委托子公司某个人进行投标操作,但是名义上必须是母公司,签合同等所有事项均是以母公司名义才可。 代理商是用代理母公司投标,子公司借用资质和业绩是为自己投标。 子公司不能使用母公司运营资质分公司不得以自己名义从事活动。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