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判刑标准应当结合具体案情依照以下标准判决: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合法有效的送货单能举报偷税漏税问题,此外,举报还可以提交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以及具体书证物证等举报偷税漏税问题。在举报时,举报人应尽可能如实告知税务机关被检举人偷税漏税事实的具体情节与证据,如向其详述偷税漏税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相关单位与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单位与联系电话以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1、警告。 它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 2、罚款。 它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 它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它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一些权利或从事一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控告人收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书,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一、申请复议二、申请复核; 三、向检察院投诉; 四、拒绝自诉; 五、到法院直接起诉。 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一、申请。 (一)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三、审理。 (一)送达行政复议书副本,并限期提出书面答复。 (二)审阅复议案件有关材料。
冻结是强制措施。 除冻结存款、汇款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还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
行政处罚能开无犯罪证明的。犯罪记录是指录入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的信息。且犯罪信息库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内容。即犯罪记录仅限于刑事处罚,而不适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