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理解行政诉讼的功能和作用:行政诉讼可以起到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应遵循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等其他原则。
二审终审后可以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1、不受理或者驳回诉讼确有错误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和裁定;3、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真实、不充分、未经质证或者伪造的;4、原判决适用法律,法律法规有错误的;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6、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7、作出原判决的,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行政处罚裁量权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可以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幅度中行使裁量权;但是行政处罚裁量的基准应当向社会公布;例如当事人具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行政机关就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案件等。
撤回行政复议后还能再次申请复议,但是当事人不能使用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除非申请人能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也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提出复议申请。
我国公民与行政机关对于相邻权所产生的纠纷,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因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所提出的诉讼。
被行政处罚后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已过,但没超过三个月(自知道或应该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可以向法院起诉。
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除申请人、被申请人外,与行政复议案件有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利益而参与复议程序,可能享有并承担复议权利与义务的人。行政复议第三人可以在复议程序启动后主动申请参加复议程序,也可能被复议机关追加而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
行政处罚方式主要有六种,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前的传唤时间是24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传唤程序:(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五)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一般来说,行政记过处分取消时间分为以下几种:1、警告处分6个月后可以解除处分。2、记过处分12个月后可以解除处分。3、记大过处分18个月后可以解除处分。4、降级、撤职处分24个月后可以解除处分。 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3、违反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4、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的。5、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6、非法出境,或者违反规定滞留境外不归的。7、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8、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3、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4、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5、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6、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7、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8、其他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