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通知书被申请人不签收,劳动部门可以采用其它办法送达的,包括邮寄或公告送达的。通过邮寄方式拒收的,不可以视为送达,只有公告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有视为送达。送达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讼文书,或者当事人相互间交付诉讼文书,不称送达。
“和已经结婚的女人睡觉是不是犯法要看女方是否自愿。 如果和已经结婚的女人睡觉是双方自愿的,并不犯法;如果未经女方同意,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是要构成强奸罪的。我国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律规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公司员工私自进货卖给顾客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欠100块钱可以报警。 欠钱100元虽然可以报警,但是警察不会立案,因为没有达到立案金额。 建议对欠钱不会的人员可以采取协商处理的方式解决,可以约定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毕竟金额不是太多,如果走其他途径会无形之中增加时间成本,得不偿失。如果借款人通过协商偿还了还好,如果协商不成,就当是买个教训,以后一定要远离欠钱者。”
“在很多人民检察院网站都有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该系统是检察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等)提供案件最新办理情况的实时查询功能,提高办案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可供查询的案件范围: 1、检察院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2、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 3、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科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4、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办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
“根据偷盗绿化花草价值来决定。如果价值不高,偶犯,退回所偷花木,会受到批评教育。 如果是累犯,惯犯,可能会被处5日到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会判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立案后就能申请调查令。律师在收到法院签发的调查令后,应当在有效期内前往接受调查的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有效期由法院根据调查证据的难易程度确定,最长不会超过十五天。调查取证后,代理律师应在五日内将调查收集的全部证据及回执提交给法院。 调查令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所需证据的法律文件。 申请人必须是法院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或经当事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
“关于“有犯罪想法但没有实施叫什么”问题需要看有没有为这个想法做准备,例如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如果有的话这种就属于犯罪预备,如果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但是处于犯罪意志之外的原因没有得逞的就属于犯罪未遂。如果是仅仅是有犯罪想法,没有去准备、没有去实施的,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术语,也构不成犯罪要件。 犯意:实施犯罪行为的意图。只存在于内心之中。如果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流露出来,则成为犯意表示。犯意不构成犯罪。犯意表示一般也不构成犯罪,但有些犯意表示是其内容主要包括三类:(1)主观罪过,即一定的恶意;(2)客观罪过,即并非完全积极的犯罪意识;(3)无罪过,即无罪过但要负刑事责任的心理状态。前一种心理状态是积极支配行为的意识,是纯粹的犯意;后两种心理状态只是在犯罪时客观上存在的一种意识,并不直接支配犯罪行为,是不纯粹的犯意,但仍属犯罪的心理状态。 根据犯意的内容是特定还是不特定,区分为一般犯意和特殊犯意;根据犯意表现形式的不同特征,分为故意、过失和疏忽。”
“构成的强奸罪的年龄是年满十四周岁。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此时妇女的年龄与前者年龄一样,均年满十四周岁。 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打人没有打到不算殴打。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殴打他人属行为犯,即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殴打他人行为,不论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伤,即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殴打,是指行为人以伤害他人身体为主观故意,利踢肢体或工具直接施加于受害人身体且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 所以,不以伤害为故意的行为,如拍打他人脸部的可称为侮辱行为而非法律上的殴打行为;不利用肢体或工具的行为,比如投毒、放火等,亦非殴打行为;不即时发生作用力的行为,如手推他人坠崖的,不称为殴打行为;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身体的,如言语威胁或捣毁车辆以恐吓车内受害人的行为,不称为殴打行为。 殴打是行为而非结果,殴打当然会有结果,包括一般疼痛、轻微伤、轻伤、重伤、死亡等。”
取保候审人保不一定是轻微的。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如盗窃、抢劫、伤害之类的,一经报案,受害方就不得撤诉。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损害了国家法律,会由检察院公诉。 派出所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会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侦查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的,可以进行撤案。 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