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不需要载明的事项是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签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在国家法律规定中,若每月基本工资超出五千元人民币,便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由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得来的。 有关费用扣除的标准为每个月五千元人民币(仅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 此外,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月度收入减去固定的起点——即五千元人民币之后,再减去专业扣除(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例如子女教育、房租或住房贷款利息、老人赡养费等额外扣除项),最后再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必要费用。
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确认后,调解书即生效。 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审理机关不同。 行政复议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审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2、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复议依据的是《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行政诉讼则是依据《行政诉讼法》。 3、程序不同。 行政复议只有一级,即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行政复议程序即终止,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而行政诉讼则对一审法院作出判决不服还可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审理过程中,行政复议一般是书面审,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举行听证或当面听取有关人员意见。 而行政诉讼除特殊案件外,一般均可公开审理,且具有交换证据、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程序。 行政复议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即行政复议结论的决定权由行政机关层级审批,行政首长最终决定。 而行政诉讼实行合议制。 4、结案方式不同。 行政复议可以由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解,申请人与本申请人也可自愿达成和解,而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5、审理的内容不同。 行政复议既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要审查其适当性,并可依法作出复议决定。 而行政诉讼原则上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虽也对适当性进行审查,但一般不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作出裁决。 6、行政复议不收费,行政诉讼收费。
被处罚人拒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是可以进行处罚的,处罚决定只是用来告知的被处罚人要被处罚。 当然,如果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拒签不会影响行政处罚。
责令退款不属于暂时性控制,因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应属于行政命令。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5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行政拘留通知书会写明拘留期限,行政拘留通知书的内容包括: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1、罚金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所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为罚款。 2、罚金为刑事处罚中的处罚方式,是罪犯因触犯《刑法》相关规定,被人民法院审判后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3、罚金刑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经济犯罪和贪利性犯罪。
行政拘留不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
缓刑期间被行政拘留缓刑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不服行政复议的不能再次申请复议,只能申请行政诉讼。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既不能再次申请复议,也不能申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