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110,要求转警务督察即可投诉。派出所如果行政不作为,可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投诉途径:公安局信访科;县、区、市效能办;各地公安局110等。《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十六个亮点?亮点一:首次明确行政处罚的概念;亮点二:完善行政处罚的种类;亮点三:扩大行政处罚的设定权限;亮点四:增加了综合行政执法;亮点五:行政处罚实施权;亮点六:明确了证据种类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亮点七:完善了行刑衔接制度;亮点八: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亮点九:完善“一事不再罚”原则;亮点十:修改重点领域行政违法处罚时效及明确办案期限;亮点十一:确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法律地位;亮点十二: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制度;亮点十三:强化行政处罚的正当程序;等等。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行政复议对办案人一般不会有影响,行政复议不会增加申请人的处罚,其目的是让申请人有救济的途径。如果复议后加重处罚,属于违法行为。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行政法规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具有法的效力。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组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
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与复议、诉讼不同,复议与诉讼是一种事后监督程序;而听证程序是一种事先、事中监督程序,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自我改正程序。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可以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后有两种解决途径: 第一:可以申请公安机关进行调解,调解之后对违法行为的行为不再处罚; 第二,伤者到公安机关要求进行人体损伤鉴定,根据鉴定出来的再进行处理。如果鉴定结果是轻微伤,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2000元以下的罚款,伤者的医疗费用由伤者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样也可以调解处理;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则适用《刑事诉讼法》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60日之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在六个月之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刑诉法关于庭前会议的规定: 解释对庭前会议的相关问题作了明确。 1.明确了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范围。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1)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3)社会影响重大的; (4)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2.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参加主体。《解释》规定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3.明确了庭前会议的功能。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下列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1)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2)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3)是否申请调取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4)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5)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6)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7)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8)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起诉书的基本写法: 起诉状主要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外加附项。 一、首部。包括标题、当事人(包括代理人、代表人)身份情况、案由等。标题要写明案件性质和文书种类名称,如写“刑事诉状”、“民事诉状”或“行政诉状”。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双方,写时依照先原告人后被告人的顺序,分别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案由要写明案件名称,如离婚、继承、损害赔偿等。 二、正文。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诉讼请求事项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有关民事、刑事或行政权益争议的具体问题。事实和理由首先要写明侵权行为或犯罪的事实及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要把何时、何地、何人、何种手段、情节经过、造成何种后果危害、各自应负的责任,以及实质性分歧等写清楚。然后,要根据事实和证据阐明理由,具体写法可采取先写事实后写理由的分述法,也可采取边写事实边讲道理的夹叙夹议法,视案情而定。 三、尾部。在正文下面,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如是律师或他人代书,应写明代写人姓名和工作单位。 四、附项。应具体说明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无犯罪证明即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指一个人没有犯罪行为、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属于守法公民的证明书,需要或有必要时由当地公安机关出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大致有以下步骤: 1、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带身份证到村委会(街道办)综治办说明来由(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综治办工作人员就会拿出综治办人员管理表格(统一格式,一式三份或四份),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 2、带上身份证及村委会(街道办)签字、盖章后的表格到本人户籍地派出所。到派出所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民警根据身份证查看档案,看是否有不良记录。查看后,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派出所留底一份。到这里基本上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经办好了,但因事、因地而异,可能还会有以下步骤: 1、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镇政府综治办。到镇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镇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镇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 2、带上身份证及表格到区政府综治办。到区政府综治办说明来由并出具身份证及表格,区政府综治办工作人员写上证言,并签字、盖章。区政府综治办留底一份。至此,无犯罪记录证明便办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