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如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将申报材料转送土壤处。 2、审查 1.土壤处组织专家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许可项目进行审核。2.对符合申请条件和相关规范要求的经营单位,土壤处制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