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行政许可的原则如下: 一、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 二、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三、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根据我国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公安派出所虽然拥有进行警告和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等权限,但却不得随意对违法行为者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任何对公民的行政拘留之执行,皆需得到县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同意,并且在执行时必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亲笔签发拘留证后方可实行。 对于被依法裁定予以行政拘留惩罚的人员,应由法定的公安机关派员进行押送并将其交付拘留所加以执行处理。
不可以。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保存期限顺延的规定。 执法实践中,许多管理相对人往往在七日内不到指定机关接受处理,反而到处反映、投诉,给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施加压力,造成执法人员处理较困难和办案被动。 所以处理方法是可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及时弄清登记物品属性,该依法没收的依法予以没收,该退还的依法退还,需变更为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查封的,就依法扣押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收集证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行政罚款,当事人是必须缴纳的,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确有困难,可以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的申请后,会立案执行,强制执行的方式可以包括强制冻结划拨当事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或变卖当事人的可执行财物。
做假账判刑有数额限制。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做假账的目的一般是偷逃税务,构成犯罪的按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而逃税罪判刑是有金额方面限制的。每个公司都应该设立会计账簿,并且只能由一本会计账簿,而会计账簿启记录的会计数据必需是真实有效的,不得做假账。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暂扣驾照属于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可以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
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申请卫生行政复议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并且明确的; 被申请人符合规定的; 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的; 以及案件在行政复议机构的管辖范围之内等。
城管有扣留和罚款的权利,但是要给收据,罚款要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城管没开收据可以向城建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也可以向媒体求助。
行政复议撤回后,因同一事实,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对于无须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在诉讼期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会计为单位做假账的,可能会被判刑。会计做假账,可能涉嫌逃税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