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倒签合同一般有效,有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除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下列情形下,赠与行为可以撤销: 一、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且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赠与也不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二、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但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形: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缺少飘窗拒绝收房可以主张违约金。 未经规划设计的飘窗,事实上也无法施工完成的飘窗,但是售房合同上有飘窗的设定的,开发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百分比是多少,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具体需要收集对方违约的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对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即可。
口头协议反悔可以通过通话联系录音等方式取证,如果有证人的可以让其出具证人证言,也可以再找到一些其他的间接证据,只要能够证明有该口头协议的都可以。 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
保证期间是一个不变期间。 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约定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 另外,如果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止日起六个月。 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六个月。 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是不能反悔的。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协议一旦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根据协议履行自己的权利与义务,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可一方临时反悔。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退房违约金的数额违约责任取决于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且约定优先。 所以,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并明确违约金具体数额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百分比是多少,一般不超过百分之三十的。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生效的基本要件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法定其他合同生效的组成要件。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
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情形有: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也不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 2、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方不履行诺诚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应当按照自己的违约行为为守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