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员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不应当负责。 钢化玻璃有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六的自爆率,属行业瓶颈,且在自然环境热胀冷缩的情况下会自爆,物业管理工作是对公共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不对业主自有物品负有保管责任与维修义务,所以如是业主家里玻璃爆裂由业主自行处理。
要约收购散户可以不卖。 要约是指希望受要约人同意自己提出的条件签订合同,要约是没有强制性的;如果受要约人不同意的,未作出承诺或者拒绝的,要约就会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养生馆欺骗消费者的,消费者可以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进行举报,要求追究商家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吃到苍蝇不是一律赔1000元,顾客在餐厅吃饭吃到苍蝇、蚊虫、头发等异物,属于食品不符合质量要求。 餐厅应当按照顾客的要求为其退货或者换货。顾客就餐后,如明显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顾客在购得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菜品、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注意,这里的十倍赔偿,是指此道菜价格的十倍。
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最好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的,只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也有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合同的内容合法; 二是合同的目的合法。
交了契税,且取得了房产证就能证明房子是自己的了,因为此时你已经拥有了房屋产权。契税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申报缴纳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信息系统登记住房信息。若要查询的话,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纳税记录。 房屋契税缴纳注意事项: 1、当地契税税率,虽然契税由国家规定的,但全国各地区域对房屋的税率差异的,如今各地的土地契税征收税率标准也有了调整。 2、考虑购入价,缴纳契税的费用要根据房屋购入价来看的,要根据合理的购入价买入房屋,按照当地土地契税缴纳税费,相关部门会给出购入价格定交税基数,但若价格不合理的话,税务局将给出核定的交税基数。 3、直接缴纳契税,开发商收取契税并非是按照特定流程来的,有时候贷款批下来就要缴纳契税了。
如果父亲脑子有问题,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但如果是间歇性的,那么在父亲脑子清醒的的时候过户的房子是不能认定合同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不平等协议本身就是无效的,不需要备注。合同中不平等的条款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也可以直接主张不平等的条款无效。民事行为是否不平等应当以行为成立时的情况作为判断标准,不平等的合同往往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公平合理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约定不可反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收受款项一方要退款的,该合同约定是有效的。但如果约定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该约定一般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