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签订合同后不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签完可以补充。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可以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若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者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若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是暴力胁迫签订的,那么签订的合同不必履行。暴力胁迫签订的合同明显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意思表示不真实,所以暴力胁迫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既然合同无效,那么就不必履行。前提是要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适用暴力胁迫,明显违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律师解答如果您的电子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电子合同,即缔约方在互联网上、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采用可靠电子签名数据形成的数据电文。 那么公证不是必须的,证明效力也并非不能推翻,数据电文并非一律经公证才能采信,已经有众多立法规定“数据电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没有哪一部法规定“数据电文”必须经公证法院才能采信。 所以,当电子数据作为证据使用时,立法并未规定必须事先经公证。 总之,可靠的电子签名,一开始就能确保数据电文之储存、保持内容完整性的方法可靠,当纠纷发生时,不需要去做公证也能作为合法证据。
合同约定不能转租可以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可以法定解除、协议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协议解除是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十五日。 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是十日。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针对合同纠纷,解决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可以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具体规定是: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受托人是别人,委托人是本人。 受托人与委托人的法律概念出现在委托关系中,通常双方会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以确定双方之间具体的委托代理关系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合同纠纷起诉状应当分别写明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姓名、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等),写明案由,阐述诉讼请求,除此以外还要写清楚案件的争议事实与诉讼理由等,一般按照时间顺序写明,最后再简单地阐述一下法律依据。
公司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且又未损害国家、合同相对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而越权的法人是故意或过失的,应认定合同为有效。 3、如果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