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或者是复印件的合同在形式属于书面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相关规定,传真签字的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合同就是无效。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侵犯了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是无效的。
取消了。 (一)取消自行招标备案程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具备相应能力并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取消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备案程序。(责任部门: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二)全面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事前备案,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合法性负责。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高速公路等省核准项目,省有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责任部门: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三)探索扩大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试行范围,赋予招标人定标权和定标责任。明确定标工作规则、优化定标程序,提高定标工作效率。将“评定分离”制度的试行范围,从设计招标扩大到货物、服务及施工招标。推动具备条件的招标人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执行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具体负责) (四)实行合并招标及预选招标。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招标人在一定周期内(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开通地铁线路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项目不超过5年),对于需预估工程量的、经常发生的、同类型的房屋修缮、市政设施和水利设施维修、城市更新微改造、政府储备地块围墙围闭、已开通地铁线路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等项目,在制定暂定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明确合同计价条款和最高投标限价后,可以通过招标方式预选承包人,结算按评审结算价核定。(责任部门: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五)建立预选承包商制度。推动有持续建设任务且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项目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建立预选承包商库,优选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通过规范内部流程、强化信用管理等措施,强化对投标人及项目的管理。(责任部门: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六)缩短简单小型项目备标时间。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评审内容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该类项目备标时间,需在招标文件中显著标示,对潜在投标人给予明确提醒。(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各招标投标行
有效,但是发生纠纷的时候,单单复印件证明力不强,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才可获得法院支持。
个人授权书签字后生效。 委托书按照一般的合同样式,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委托人签字后生效。当然,这里的前提是委托是出于被委托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同时,委托的内容不存在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且必须是被委托人亲自签字才可以。
(1)两人签订的协议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才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确定无效。 (3)如果是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方法订立的合同,受损害人可申请法院予以撤销。
违反法规的合同是无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视情况而定。1、未成年人不满8周岁的,原则上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但是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2、年龄在8-16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订纯获利益的协议是有效的,其余协议还是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后才有效。3、已经年满16周岁,只要协议没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协议就是有效的。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但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下,雇主承担责任。
有自己的录音录像,或者是有现场目击者进行作证都是可以的。
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是可以的。委托形式有口头委托和书面委托。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口头委托他人代签合同,这种情况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认可,就没有问题。如果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不认可,就要涉及到如何证明委托权限的问题,因而容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无效; 2、董事、经理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5、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民法典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6、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