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复印件或者扫描件、传真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可以扫描,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再复印件上重新签字。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有效的。虽然一方没有拿到合同,但是该合同双方已经签名就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就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存在以下情形,如: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那么合同无效。
看情况而定。一般“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是有效合同。但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 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依据有以下几点: 一、用虚假标的的出质的质押合同无效,第三人对质押标的的虚假有过错,应当在因其过错形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质押登记发生在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签订之前,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 三、质押人出具质押担保并成就合同目的后,即反言以自己的行为违法导致合同无效为由达到免除担保责任的目的,法院不予支持。 四、金融机构未尽对质物权属审查义务的过错责任,金融机构违反该义务导致借款不能收回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接受存单质押的人在审查存单的真实性时未予充分注意,未采取向出具存单的银行核押或询问等有效措施,对签订无效质押合同存在重大过失。 六、以经过出具存单的金融机构核押的存单进行质押的,不得以存款关系的瑕疵对抗质权人,质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行使质权。 七、用以质押的存单如系公款私存,不影响质押的效力。 八、以国债出质的,质权自国债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九、质权人明知处于回购状态的国债质押账户存在着潜在风险仍接受的,应对因质押物价值减少所形成的损失自行承担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签定合同时签字、盖章、捺手印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此,只要是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按不按手印都是具有法律效率的,如果一旦对方反悔,不承认,可以起诉到法院,到时候会有专业笔迹签定人员对签名笔迹进行签定,证实之后,还可以告对方欺诈罪。
表见代理成立后,即在第三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产生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受到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约束,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不得以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或者以本人无过失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欠条按手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按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以,但欠条有瑕疵。一般来说签字就可以,如果签字再加上按手印的话会更好。很多时候为了防止双方日后对借条中的关键数字、日期等重要信息产生纠纷,双方都会选择在借条中的关键位置按手印,以此来说明对该内容的认可。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需要看案情。合同签订后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你的合同从形式上就是有效合同。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
一方违反协议实际就是合同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通常表现为:预期违约、迟延履行、不能履行、不适当履行等。对方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以主张违约方:继续履行,如继续给付金钱、交付房屋等;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承担定金责任。
合同的生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我国法律承认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合同的形式。但是,如果法律对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殊规定,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