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视权一个月的次数应当由双方共同决定。探望权是法定的权利,也是法定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般来说,净身出户协议书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一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双方签字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此条款有效,属于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如果签订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起诉离婚法院的判决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形如下: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3、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4、其他情形。
结婚后产生的贷款离婚处理的办法:如果贷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
离婚后,每月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收养的法律特征如下:收养行为的身份性收养是一种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行为,具有法定的拟制效力和解除效力。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收养是一种身份发生的行为,是用来创设特定的身份关系的。收养关系的可变性收养行为创设的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收养行为的身份性收养是一种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行为,具有法定的拟制效力和解除效力。收养关系主体的限定性收养是一种身份发生的行为,是用来创设特定的身份关系的。收养关系的可变性收养行为创设的是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因而是可以依法解除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出轨一方争取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取抚养费,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方式: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手续为:(1)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2)准备好应判决离婚的相关证据;(3)法院安排开庭后,如无法达成调解意向,则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出具判决文书。
起诉主张非婚生子女抚养费需要以下材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