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确定该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次变更该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由该监护人代替当事人参与离婚诉讼。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可以由他人代为参加离婚诉讼。离婚,是处理解决夫妻身份问题,必须由本人亲自进行,其他人是不能代为行使的,但按照我国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规定,因精神病人的特殊情况,也应当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如果是无诉讼能力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应由其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条是关于现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该条规定适用的主体是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 1.现役军人,指有军籍的人,包括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具有军籍和军衔的军官、士兵。具体包括: 现役军官: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 军士长,专业军士:均属士官、志愿兵役制士兵。军士长是指被任命为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管理
离婚哪天办理离婚手续都可以,一般需要在工作日。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中心是政府的职能部门,只要是在正常的工作日都会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起诉离婚则应在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1、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导致离婚的,虽然伤害了配偶的个人感情,损害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是不道德的,但无过错方也不可请求损害赔偿。这规定可能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实在太多了,根本兼顾不过来。 对于这一点的规定,让很多饱受婚姻不幸的人愤愤不平。但是过错方也不是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判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嫖娼虽然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婚姻内的过错行为,但并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所以以对方嫖娼为由请求赔偿,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协议离婚的话,主要是看双方需要协商多长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即可,需要半天时间就可以。如果是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首先要通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才有判决。其中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
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提出离婚诉讼。证件需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另外提出的离婚原因应有证据证明。
能。 如果配偶一方为精神病人,另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是否判决离婚,关键是看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三种情况: (一)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二)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 (三)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
可以与男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离婚。法律规定,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怀孕期间夫妻离婚,不一定有赔偿金。要看是否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夫妻离婚。如果一方具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那么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作出赔偿。也就是支付赔偿金。
在人民法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不是离婚。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或者到法院诉讼取得离婚调解书或生效判决书之后才算离婚。 如果协议离婚只能到你们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男女双方须持各自的离婚申请书,说明离婚原因,并准备好司法部门办理的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以及孩子抚养权等相关协议书。 男女双方须亲自到场,由民政助理确认双方是否是自愿离婚,如有胁迫、强制原因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双方是自愿离婚并已备好离婚协议书的,须出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交由民政办留底。经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各自认真填写一份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完成以上手续后,由乡民政助理填写好离婚登记处理表后,男女双方签字认可。交纳规定的离婚证办理手续费,乡民政办发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的离婚证书。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