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当事人已经登记结婚; 2.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离婚是行政离婚的首要条件; 3.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低保和婚姻没有相关,取不取消视情况而定。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
分居拖着不离婚建议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拖着对当事人双方也算是浪费时间。 协议离婚必须一起去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由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以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在七日内立案。
不可以,必须进行登记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
离婚手续的办理: 离婚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需要离婚协议书,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需要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等。
男女双方可以随时起诉,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如下: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诉讼离婚,到对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是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对方的居住证明或是户籍证明。
离婚时涉及到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承租权问题,可以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离婚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离婚需要的证件主要是: (一)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四)结婚证原件;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没有孩子的可忽略; (六)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