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夫妻可以对双方婚内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因此,婚姻保证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这不等于其一概有效。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来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现实中婚内写的关于犯错就净身出户的保证书通常是以重婚、出轨、家暴等为条件,以财产权利为处置对象的保证书,在判决离婚时一般应认定有效。
户口和结婚没有影响,只要有户口本就能办理再婚手续。只要双方依法解除了夫妻关系,也就是说双方通过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获得了离婚证,或通过法院判决有判决书为凭。这就完全符合再婚的条件,与户口是否迁出没有任何关系。
房子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孩子抚养主要看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是不属于夫妻,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只要协商好财产的分配就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2.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后,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同居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同居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4.离婚后双方未再婚,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不用。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 当事人也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离婚判决书。也就是说,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 因此,判决离婚的生效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可以。对于夫妻一方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的时候是可以适用的,但前提条件是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然后双方同时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是没有经过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则不能适用协议方式离婚。
不一定,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法官有可能会收回结婚证,保存在法院关的卷宗中。也有可能结婚证不收回,法院会在结婚证上盖本结婚证已注销的章。如果选择协议离婚,也是要收回结婚证的。
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以前需要9元的工本费。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
必须拿结婚证。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民政局办理。起诉离婚的,在哪一方起诉的,就去哪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标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怀孕8个月可以离婚,具体得看情况,一般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可以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