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的时候对方也同意离婚,不同意继续生活下去,法院会出一份离婚调解书,也是有效力的。 法院判决离婚与否是要看当事人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如果再次起诉离婚就要在6个月之后。
夫妻一方有过错在先离婚的,有过错一方对共有财产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即便是在离婚后一年内发现有共同财产没有分割,仍然可以主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其应对其过错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时应对作为无过错方予以照顾。
离婚找律师,需要选择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专业的才能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当事人根据自己实际的经济状况选择自己能力承受范围内的律师,可以直接去当地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正规网站委托律师。
离婚协议书长期有效。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
协议离婚通常都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由于各地民政局规定并不统一,建议当事人办理离婚前咨询当地民政局。 诉讼离婚所需证件: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4、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5、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不是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低保和婚姻没有相关,可以离婚。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原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接受原审批机关的复审,经复审仍然符合低保条件的,重新办理低保手续。经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不予批准低保申请。
起诉离婚都需要的材料有: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4、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5、涉及给付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提交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 6、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7、涉及房屋承租权或所有权处分的,应提交租赁契约或产权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等。
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后买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般来说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属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一、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才写离婚协议。把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协议好,然后双方都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去民政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离婚即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然后孩子的抚养费由不带孩子生活的一方付给另一方。 二、如果只有一方提出离婚,那就是写诉状,呈送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能判决离婚,主要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