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不是直接判离婚,应该是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需要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要去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婚姻登记证明才可以。 诉讼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离婚不一定在本地办理,离婚有两种途径: 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或者当事人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孩子的年龄及性别等因素决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所在地提出诉讼。 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军嫂不可以提出离婚,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是为了维护军队稳定的需要,也是党和国家政策。
需要,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由于离婚登记的相关资料需要存档备案,所以在上述材料中,除了照片之外,其他的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不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
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民政局办的协议离婚,应当收回结婚证。如果是法院进行的离婚,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行了。结婚证不收回的,就是会在上面盖上已注销的印章,再还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