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办理离婚的方式是:若双方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携带离婚协议、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涉及外国人的需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材料,共同前往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可向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
夫妻房产公证有法律效力,只要双方签名,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因为,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精神病患者或弱者除外)为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比如签订协议、签名)要承担责任。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男女双方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所签订的变更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效力的。 司法解释规定: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所以,变更的抚养权协议只要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
在婚姻关系中,若女方在外地是能够诉讼离婚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和另一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双重国籍人)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指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离婚或恢复结婚。特征:在婚姻主体上,一方必须为中国公民必须在中国境内办理婚姻的。
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五)如果是华侨或者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再婚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二、双方当事人的本人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如果是外国人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如果是华侨的需要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如果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涉外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有: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必须由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等材料; 3、涉外婚姻登记的其他注意事项。
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保留和继承,在安置方案确定前死亡的成员不能保留补偿费收益份额,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补偿费分配后死亡的也不发生份额保留的问题。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带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还需要带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带下列证件: 1、诉讼状。 2、原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 3、结婚证或者婚姻关系证明。 4、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