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名字与身份证不符,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等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将实情反映给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原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的更正了。
母女关系不可以解除。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不得断绝母女关系,但在法律上并不承认这种断绝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没有法律效力。虽然血缘关系没有解除,但在孩子年满18岁后,母亲对子女的监护义务将自动解除。18岁以上的成年人在法律上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任何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都是完全自由的,不会受到公婆的干涉。
如果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相应的拆迁补偿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
法律规定子女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具体如下:1、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2、遗嘱继承。公民立遗嘱由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其他人。3、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负责公民生养死葬,死后受遗赠。
无妻无子女的叔叔去世后, 房子的可能继承人如下:1,如果叔叔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2,没有遗嘱的,叔叔的父母就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3,如果没有第一序位继承人的,由第二序位继承人继承(叔叔的兄弟姐妹);4,如果叔叔的兄弟姐妹中,有人先于叔叔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遗产能只留给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子女,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是无效的。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继承必须继承公证。法定继承公证须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二、法定继承程序及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房屋,如果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即使有一个继承人不同意,也可以卖掉房屋。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丈夫去世后房子有贷款需要配偶继续偿还贷款。房屋贷款人在还贷期间去世,其继承人可以办理借款人变更,需要先做好继承权公证书;如果已经一次性还清,凭借公证书还清钱,办好银行还款手续就可以;如果没办房产证继续贷款,需要重新提供贷款手续按银行要求办理;办好房产证之后,已经抵押的继续还钱,还清贷款后注销抵押,凭公证书继续过户。
不管孩子多大都可以继承遗产。继承权属于公民的民事权利,只与公民的身份有关,而与年龄无关。在遗产继承中,只要孩子出生后是活体就依法享有继承权,甚至在遗产分割时还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老公去世了想要把房子过户到老婆名下,可以需要召集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选取配偶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的协议,得到公证书,配偶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就可以将房子过户老婆名下。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开始后,排在第一位享有继承权的人。且一般仅由第一顺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