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分割财产:1、个人财产,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予分割的原则;2、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的原则。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一般可先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如果放弃和孩子单独相处联系的行为,则视为不履行探视权。
离婚后拆迁房的分配: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拆迁如果发生在婚姻登记之前,在婚后通过政府的拆迁政策,以产权调换方式取得拆迁安置房,该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如果是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拆迁的,则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夫妻感情不和,当事人想离婚,快速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应该搜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比如夫妻一方出轨并且与他人有重婚行为的证人证言或者是婚姻登记记录;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照片,在离婚诉讼中只要原告出示上述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只要法院调解无效,便会判决夫妻二人离婚。
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另一方能取公积金。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子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孩子抚养权的要回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两种方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可以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丢失的是离婚证,那么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请补办一本离婚证,再办理再婚手续。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如果您丢失的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是调解书,您需要去法院复印一份原件,加盖公章后,才能够进行再婚登记。
当事人可以在结婚前买房,也可以不买,是否买房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该房屋是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婚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权是一方个人的;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房产证上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产权属于夫妻双方。
丈夫欠债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况下妻子不用偿还,如丈夫未经对方同意从事经营性活动且收益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丈夫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
小孩判给女方的情况是:1、小孩不满两周岁的,没有法定不宜由母亲抚养的情形,应当判给女方;2、小孩已满两周岁,和母亲生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应当判给女方;3、小孩已满八周岁,自己愿意和母亲一起生活的应当判给女方。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法院送达答辩状副本给原告;3、庭审阶段:开庭审理,开展法庭调查,双方质证,查清事实真相,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书,当事人签字即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