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属于民事纠纷,依据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 因此,当事人被拖欠工程款后,要在3年的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建筑工程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建筑工程中生产消耗性定额的总称。它包括的定额种类很多。 按其内容、形式、用途和使用要求,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按生产要素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生产要素分类,可分为劳动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用途分类建筑工程定额按其用途分类,可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工期定额及概算指标等。 3、按其费用性质分类,可分为直接费定额、间接费定额等。 4、按其主编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可分为全国统一定额、主管部门定额、地区统一定额及企业定额等。 5、按专业分类可分为建筑工程定额和设备及安装工程定额。
房产开发商在工程结束后必须将工程款全额交付给施工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施工方有时不能及时拿到这笔款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邀约招投标所需要的时长大概为28个工作日左右;而针对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设定也有着严格的规范,须满足不少于7个自然日的要求。 自资格预审公告期规定期限截止之日起开始计算,需在3个自然日前按照此公告的具体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文件,以满足其严谨性。 至于澄清或修订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应该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15个自然日内完成。 若需延长期限,则应在距离投标截止时间3个自然日前提出申请并通过相关部门批准。 对于延长投标截止日期与开标的期限,同样应在距投标截止时间3个自然日前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
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这个问题,需要区分合同有效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且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作出约定,应在约定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 第二种情形: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对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双方未作约定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第三种情形:若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应按双方没有约定处理,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返还质保金。
建设工程结算合同纠纷向施工行为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可以通过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处理。当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废标的六种情形: 招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与资料泄露的; 标底泄露的; 发生串通投标或行贿情况的;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的实质性内容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1、施工方未放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前提条件 《批复》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工程价款已确定且开发商存在逾期付款事实是实质条件 工程款数额确定是计算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保证,如果工程款数额没有确定,就不应认定工程价款的行使期限已经逾期。 3、工程竣工日期是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核心,也是争议焦点 4、诉讼保全措施不可少,拍卖程序是保障 拍卖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活动,也是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一项重要的执行措施。 5、其他条件 (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与转让权的冲突。 (2)建设工程价
1、方法的控制,包含工程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工艺流程、组织措施、检测手段、施工组织设计等的控制。 2、施工机械设备选用的质量控制,在项目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型式、机械设备性能、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技术经济等各种因素进行机械化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 3、环境因素的控制。 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工程转包合同是无效的。
道施工方要采取两项措施, 一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包括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路拦、锥形交通路标、施工标志、施工警告信号、移动性施工标志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夜间须设置闪光黄色灯号和红色定光灯号。 施工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齐全、规范、清晰、视认性好、设置地点准确、设置牢固,应当能够有效地提示和引导车辆驾驶人和行人通过施工路段或者绕行分流,并根据工程进度及时调整设置地点和内容。 施工单位应当尽量减少施工对车辆、行人通行的影响,对车流量大、行车道狭窄或者车辆难以通行的路段,施工单位有必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是,必须是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