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条这样写有效:一、欠条一般要本人写,至少要本人签名落款,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别人代写代签,就是废纸一张。二,欠条应当当面写,不当面写不知道是谁写的,不知道是不是本人签字。三,欠条必须要写欠款事由,比如欠货款,欠租金,欠工程款,欠赔偿款等等。欠款除了欠条以外还有欠款事由证据的,不像借条,借款的唯一证据是借条。四,邮寄的欠条要不要无所谓,很可能是废纸一张,还不如保存你原来的欠款事由证据,合法的工程款欠条需要包含工程名称、地点、发包人、承包人、工程总量、单价、完成工程量、工程款总额、已付金额、欠付金额、约定付清时间、正确的名字时间和地点等基本内容。加上时间,对方署名,加盖公司专用章。
设备阳台漏水谁的责任,主要分情况来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产权的露天阳台有漏水情形的,如果在质量保修期内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己处理。阳台漏水是谁的责任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固定的答案,一般都需要根据阳台漏水的原因和漏水位置来进行判断。导致阳台漏水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不同的话,对应的责任人也会有所区别。
涉及分包是否违法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是不违法的。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勘察、设计外,经发包方书面同意,承包方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设计再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工地发生事故死亡1人,13个小时后才报案,会有法律责任。工地发生事故死亡1人,相关负责人就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工程质量有问题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三)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工程外包出了事故责任算用人单位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没有签合同是不算承包的。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通过招标确定了中标人的,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要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试行)、《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建筑法》第七十九条,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的建筑情况以及空调机位的情况,因此无法给出统一的答案,律师建议您可以带好相关材料,咨询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可以针对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我国《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问题无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的建筑情况以及空调机位和窗户的情况,因此无法给出统一的答案,律师建议您可以带好相关材料,咨询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以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不可以针对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我国《建筑法》第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相关合同表明了此种支付方式,且合同合法有效,就是可以的。包工头是指工程承包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一般可以一次性把钱转给包工头。只要相关合同表明了此种支付方式,且合同合法有效,就是可以的。包工头是指工程承包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包工头与施工企业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再由包工头与民工签定劳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只要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一般可以一次性把钱转给包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