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承包人一般不能享受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中的优先受偿权是指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在发包人拒付工程价款时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为与发包人具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包括总包人、平行发包的名义分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合同关系的其他主体,合法的分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转包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等均不是行使优先受偿权的主体。
开具商调函需要的材料是:商调函申请书,投标文件,其他相关材料如商业机密保护协议、授权委托书等。商调函是指招标人或者采购人在评标过程中向投标人要求澄清或者补充投标文件中内容的函件,其需要的具体材料因项目类型、招标人要求等因素而异。
由合同双方进行协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允许一个施工企业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为被挂靠企业,相应的使用被挂靠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自然人为挂靠人。
可以。 1、劳务公司可以在自己所对应的资质范围内接工程。 2、法律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3、承接的工程属于公司经幡范围内的,劳务公司承接工程是可以的,依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分公司承包的法律后果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分公司一般无法获得重要的资质进行承包,其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但总公司可授权分公司使用其资质参与工程承包。
举报企业挂证的结果是,挂靠单位可能会被停办资质。 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相关方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视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民事诉讼需原告当事人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是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所以,如果合同履行地区是原告原籍所在地,是可以在原告原籍地区法院起诉被告的。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承包人有权拒绝交付已完工程包括两种情形: 情形一,工程合同提前解除或者终止时,对于双方已确认的进度款发包人未足额支付的; 情形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对于双方已确认的工程价款(大部分情况下工程尚未结算,通常主要为进度款)发包人未足额支付的。
发包人的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5、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7、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8、其他义务。
发包方单方违约,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承包方选择解除承包合同的,有权要求按照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违约金进行赔付,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适当变更。
在工程分包的情况下,总承包方应按合同总金额减去支付给分包方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并缴纳营业税,分包方应对分包方完成的分包金额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分包与总包有直接的合同约束,具有相应的责任连带关系,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