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具有如下两方面特征: (一)最高额抵押具有相对独立性 最高额抵押权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在最高额抵押权的决算期届满(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具有独立性,但是,一旦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确定,最高额抵押则变为从属于一个特定债权额的担保物权,与普通的抵押相同,具有明显的从属性。 (二)最高额抵押权的被担保债权具有不特定性 这是最高额抵押与一般抵押的最大区别所在。一般抵押往往是在具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形成后,为该特定债权设定的担保,也就是说,被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明确的特定性,而最高额抵押权是为将来可能发生的一系列债权设定,这些债权有可能成立,也有可能永远成立不了,并且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即便成立,也处于不停的增减变动之中,具有很明显的不确定性,只有在被担保的主债权确定时,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才能特定化为一个具体的数字。
银行贷款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本金及借款利率:借款本金即借款总金额;借款利息一般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上下浮动。 2、借款期限:即借款方保证从某年某月起至某年某月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3、借款用途:即借款人申请获得的贷款使用之目的,例如购买房产、购买机动车、房屋装修等等。 4、权利义务 :借贷双方应遵守的权利义务,例如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借款人应该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应按约定时限发放贷款等; 5、违约责任:主要约定双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例如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或收取违约金。 5、条款变更:主要约定借贷双方如需变更合同的处理方式。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约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友好协商、由第三方调解、提交仲裁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担保贷款是以第三人为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为条件发放的贷款。担保可以是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有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担保文件,当借款人不能履约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物的担保,是以特定的实物或某种权利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不能履约,银行可通过行使对该担保物的权利来保证债权不受损失。在申请担保贷款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 2、贷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交易背景要真实; 3、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4、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 5、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 6、要按时还款,避免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7、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对于抵押类贷款,还清贷款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登记; 8、提前还款必须要提前一个月与银行沟通才可以办理。
构成强行搭售行为,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一)其行为主体是经营者,并且通常是具有经营优势的经营者。 (二)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相对交易人的意愿强行搭售商品或服务,交易人被迫接受。 (三)经营者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侵害了相对交易人的权益。 (四)搭售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存在违法性。 (五)搭售行为不当阻碍甚至剥夺了同行业竞争对手相关产品的交易机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债权,担保的数额和范围一开始就是确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可见,我国法律没有对银行能否做担保人做出禁止性规定,只要该法人具有清偿能力就可以做保证人。但同时对于金融机构做担保人附带了一项要求即:不能被强令作担保。 因此,银行只要有法人资格、具备清偿债务的能力、出于自愿就可以作为保证人。当然,在现实中,我国的商业银行只有总行具有法人资格,各支行分行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分行和支行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超过其授权的保证无效。 一般而言,不单单商业银行,我国金融机构法人都能作保证人,但是不能被强令作担保。
买卖股票手续费如下:1、印花税:成交金额的1‰;2、证管费:成交金额的0.002%双向收取;3、证券交易经手费:A股,按成交金额的0.00487%双向收取;B股,按成交额0.00487%双向收取;4、过户费:按成交金额的0.02‰收取;5、券商交易佣金:最高不超过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
金融负债的计量方法是,按其公允价值计量,交易性的金融负债的交易成本应计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也按照公允价值计算。而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的交易成本应计入初始计量金额,后续应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来计算。
微信退款到银行卡需要0-3个工作日(周末法定节假日不记为工作日)。 银行卡未收到退款资金的,可以先联系一下银行客服核实一下资金到账的情况,如若需要微信官方客服协助查询的,就是需要给微信官方提供银行流水截图授权微信官方向银行查询处理。 流水截图要求,截图/明细单据里能清晰看到提现到账的卡号、姓名,时间周期是从提现日至到账日的后一天(1号提现,需提供1-3号的流水截图)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存款准备金比率,指商业银行的初级存款中不能用于放贷的部分的比例。为保障存款人的利益,银行机构不能将吸纳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缴存在中央银行,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这部分的存款就叫做存款准备金。而存款准备金与存款总额的比例,即为银行存款准备金比率。 《商业银行法全文》第三条
基金申购是指投资者到基金管理公司或选定的基金代销机构开设基金帐户,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申购基金份额的数量是以申购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的,具体计算方法须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基金销售文件中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