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的认定还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实际上,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屋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善意取得的认定还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实际上,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屋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善意取得的认定还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实际上,夫妻一方出售共有房屋的合同,是完全有效的。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也是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分配如下: 1、若立有遗嘱的,按遗嘱内容进行分配。 2、若未立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分配。此时,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其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自愿转账一般情况下是会算作赠与的。如果是情侣之间在特殊的节日进行转账,或者转账数额是特殊数字的,都会算作赠与。但是如果转账双方在交流过程中存在误解,或者是出现了欺诈的现象,就可以要求收款方将转账金额归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方式是: (1)企业为员工办理社保所需材料;具体包含: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开户行的《开户许可》、劳动合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领取《社保登记证》。(3)社保增减员;公司在发生人员变动时,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公司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然后在每月20日前报盘。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社保账户是独立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4)确认缴费基数;在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过程中,企业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 (5)社保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而没有采取上述方法的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如果只是上门调查了解情况,不存在暴力胁迫等情形的,不是违法行为。 如果对方是上门催收,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网商银行是有可能上门催收的,但也不用害怕,因为这类网贷都是正规金融公司旗下的,催收人员也相对比较文明,很多时候不过是走走过场,核实下借款人地址是否真实,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还款,也不会采取一些过激的催收手段。遇到此类网贷催收上门,好好协商即可,不必过分担心。
自如不交违约金,如果被起诉,法院判决以后,仍然不交的话,很可能被执行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自如退租不交违约金,如果被起诉,法院判决以后,仍然不交的话,很可能被执行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会影响个人征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辞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可以先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后,世界各国推出的金融监管改革措施包括: (1)确立国际银行业监管新标准。 (2)强化金融宏观审慎监管。 (3)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 (4)扩大金融监管范围。 (7)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合作。 全球金融危机具体表现为全球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或金融机构倒闭或濒临倒闭或某个金融市场如股市或债市暴跌等。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自离要赔偿的经济损失看具体情形来确定,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和保密协议的,可以根据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条款要求赔偿。如果没有相关协议,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