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双方需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及两寸近期免冠照片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由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夫妻双方的离婚意向及离婚协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后,没有异议的,将结婚证收回,颁发离婚证,夫妻关系解除。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以再次贷款,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称,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民法典施行后,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因为民法典没有对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进行规定,而民法典仍然有效,所以,仍然执行一年的诉讼时效。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了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新的《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不良信息的保存时限设定为5年,也就是说发生逾期后,等到5年后,不良记录会被删除。而想要消除信用报告上的不良记录,在这5年内要积极还清逾期欠款、利息等,同时要保持良好的消费习惯,及时还款。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提前还款需要的材料如下:个人授信额度申请表、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配偶的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抵押或质押资料、如房地产权证、存单等。 提前部分还款后、本金余额减少、银行要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限、如果还款期限不变、重新计算后、月还款额减少、提前还款时、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补偿金(违约金)一般是提前还款金额一个月的利息。
1.《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的贷款年限与一手房和二手房以及贷款用途都有关系。 申请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 一手房长不能超过30年; 二手房长不能超过15年; 申请自住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贷款,长不能超过15年; 申请购房的贷款附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贷款年限应该与申请的购房的贷款年限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算。哺乳期是指生孩子后的一年内都属于哺乳期,与吃没有吃奶粉无关。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