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只有行政机关、其委托的组织及其授权的特定组织可以行使。而且公司不能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才能克扣,否则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克扣工资,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
在现实生活中,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经常发生的,公司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追讨工资,公司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终止。
可以异地购买。 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地区的,单位在哪个地方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在哪个地方申报工伤认定。 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 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 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伤残后,可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未签合同,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也可认定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收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支付记录,或者查询职工名册。如果没有办法收集,可以拍照复制。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过社会保险,也可以在网上搜索社会保险支付记录。也可以寻找劳动者入职的时候,填写的简历等资料。
1、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出现工伤的,受伤职工仍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2、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赔偿全部的工伤待遇; 3、没签合同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
基本退休费用主要涵盖哪些项目呢?在这三大领域——企业、机关以及事业单位中,离休与退休人员都享有相关待遇,然而因体系间存在差异,从而导致计发原则各异。 对于机关及事业单位内,在1999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办理完离休或退休手续且符合法定年龄要求(但经过政府批准继续任职者除外)的相关人员,自在1999年7月1日开始将会享受到离退休待遇上的相应提升。
试用期辞退有补偿。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如果属于无过失性辞退员工的,员工是有补偿的。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公司破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受到工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属于工伤的,可以获得工伤赔偿; (2)如果用人单位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没有购买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属于劳务关系,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争议发生(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当事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