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股东需要赔钱。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n十1的n代表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处工作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不给报销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没有强制说必签,可以不签订。提倡、鼓励规范化劳动管理,签订集体合同,但是没有强制必须签订。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职工少,根本没有这个必要,只是跟员工个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平等协商的主体为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职工一方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工会的,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二是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公司被刑警查了员工是否会受影响,首先要区分该刑事案件是否构成单位犯罪,1.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分为单罚制和双罚制,我国《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刑法对于单位犯罪主要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普通员工在公司一般都不是起主要作用的,如果是单位犯罪的话,员工一般不具有刑事责任。2.不构成单位犯罪。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我国刑法规定了几种法定情形,这种情况下是直接追究公司里的成员的刑事责任,公司内的成员一般按照共同犯罪处理。根据在公司内部的作用,分为主犯,从犯。各自承担的责任不一样,员工如果是不知情的话,一般不承担责任,但是知情的,也是追究从犯的刑事责任,我国对于从犯处罚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公司保密协议一定要签,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公司搬迁20公里以上是否有补偿看具体的情况,首先,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那么如果变更工作地点,就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当然,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是×市,公司也是在市的范围内进行工作地点变更的,有判例认为“虽然工作地点发生变化,但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内的调整”所以没有支持劳动者索要赔偿。不过也有判例持相反观点,这个得看当地的判断标准了。如果确实与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不同了的,那么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属于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公司搬迁到异地,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搬迁的,员工不去的,应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安排上夜班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需要上夜班的,那么不可以拒绝,但是如果白天上班了,还要求上夜班的,则属于加班,可以拒绝。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上夜班的,那可以直接拒绝。《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女性社保到50岁没有交满15年的,有以下处理办法:1、延迟退休:《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延长缴费的方式就存在两种情形: 一种是单位聘用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继续缴费; 一种是在无单位聘用的情况下,由个人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现行法律并未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用人单位应当使用至缴费满15年”,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可以继续使用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不予使用,由职工个人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转型: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女性满50岁社保还没买满15可以一次缴清。根据现行政策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人员,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开征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女性副高级职称退休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副县(处)级女干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这一政策规定并不具有强制性,符合条件的女性工作人员,55岁时可以按时退休,也可以由本人申请继续工作至60岁退休。对于自愿延迟5年退休的女性处级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来讲,在职不仅可以享受岗位津贴、绩效工作、在职人员福利、工资正常上调等带来的收入水平提高,而且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多缴多得”的原则,这些人员多缴了5年的养老保险,相应退休金也会随之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