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协商不成的可以开庭判决的,由仲裁庭来下仲裁书。对方拒不履行仲裁约定的,那么是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公司拖欠工资,法人是可以变更的。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用人单位尽管更换了法人代表,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 一般处理单位拖欠工资的是可以分四步走的:1.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由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协调,单位支付工资; 3.员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4.仲裁后单位拒不支付可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
借款属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而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前者由《民法典》加以约束,后者由《劳动法》加以约束。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导致双方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的不相同,如果双方达成约定,可以抵消。如未达成约定,只能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单方提出抵消,是不合法的。 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付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从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即只要单方通知对方即可生效。在抵消中,主动抵消的一方称为主动债权人,被抵消的一方称为被动债权人。抵销权的行使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其一,抵消使得当事人本应履行的债务不再履行,从而简便了债权满足的途径,节省了费用。其二,有担保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清偿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将自己对对方的债务与对方对自己的债务相抵消。这样就可以迅速地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避免将来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自己清偿了对方的债权,而对方却失去了清偿的债权的能力。
签字按手印两者具其一即可以,但受理机关认为签字不规范、要求按手印确认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在实践中,只签字、或者是只盖章、只按手印均有效,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签字加盖章或者是签字加捺手印后合同成立,所以,如果没有在合同中约定合同需要签字加盖章才有效,那么只签字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是自己摔伤则不属于工伤,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算工伤。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如果公司通知裁员,确因身体原因,是可以休病假的。 根据规定,不可以经济性裁员的员工: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优先保留下列员工: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如果已经和用人单位和解了,协商处理完成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撤回仲裁申请,当然,不撤回不影响劳动仲裁,但是用人单位已经履行了义务的,可能仲裁委员会会不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职工可先与公司协商缴纳,也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管大队会派人到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符合,单位会面临相应的处罚,当然职工欠的社保也会补齐;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相关部门会要求涉事单位按照要求补缴职工社保,并且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需与员工平等协商,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不能无故延长。 大家要知道试用期单位也是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的,不交社保和不签订劳动合同都是违法的,大家一定要注意维权。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是需要按时支付其工资的。有的公司可能经营困难,难以生存。那么,公司不景气要求员工停薪留职合法吗? 公司不景气要求员工停薪留职不合法,目前国家出台的关于停薪留职的规定的前提是员工个人申请,经企业批准后申请人才会停薪留职。如果公司确实不景气的,可以申请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公司未买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未缴纳的社保,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一定的赔偿。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
公司强制员工住宿,公司是违法的。 公司无权要求工人必须住在宿舍之内,如果公司因工作需要,要求工人住在集体宿舍之内,必须与工人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没有约定公司擅自制定这样的规定,是限制工人工作之外的自由支配个人时间的权利,如果强制工人居住宿舍还雇佣保安查房,那就涉嫌限制公民自由,是严重违法行为。工人可以将公司的行为举报到劳动监察大队,请劳动监察大队查处。 根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