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险一金中途断交可以补缴。 2、养老保险:五险一金中的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的,中途如果断交只要续上就可以了。 3、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连续缴纳年限要重新计算,在五险一金停交这段时期,可以自己先缴纳医疗保险,在找到工作之后,再由单位办理缴纳。 4、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是由单位缴纳,个人不需要缴纳,五险一金停交之后,两者就会失效,并且不能转移,所以说中途断了只能由新单位重新办理。 5、公积金:公积金断交仅仅对已经存在公积金贷款者或者准备申请公积金贷款者存在影响,其他则无直接影响。 6、关于五险能不能中断的问题,中间断开不要紧的,3个月期满就可以直接续交,计算领取养老金的缴纳期限是累计15年就可以,不是必须连续15年的,但是失业和生育保险是必须连续1年之后才能享受。
离职手续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先要由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把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档案在离职手续办理的时候会同时从原单位转出。
离职当天是有工资的。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上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的话,也不用怕,这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也是有规定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私人文件 私人文件有用的则用 U 盘拷走,或者是上传到自己个人的云盘上。没用的,删除。请注意,简单的删除是不可靠的(简单删除即删除后再清空回收站),如果文件没有被覆盖,则有很大几率恢复出来。如果想无后顾之忧,建议用专门的软件彻底清除。现在,不少安全软件都集成了相应的文件粉碎功能,能够将文件安全地彻底地删除,你可以酌情使用。 二、公司相关文件 建议花点时间将其归类整理好,然后联系你的主管或负责人,询问他们如何处理。如果主管没有权限处理或拿不定主意的,建议等待更高级别主管的答复。在此期间,耐心是最重要的,切不可因为急于走人而一声不吭将其删掉,或丢在那里听之任之。 三、同事相关文件 建议联系当事人酌情处理。在这儿需要提醒的是,在联系当事人时,注意场合和地点,有些内容可能涉及隐私,当事人并不想在公开场合处理。
离职领导不签字能走,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用领导签字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只需要提前三十天跟公司通知一下自己要离职就行,如果领导以此为借口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责令其支付应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其1至5倍的赔偿金。由此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委员会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应支付的工资报酬及其25%的经济补偿。
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等。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劳动合同期限未届满,又不具备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制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对员工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限制用人单位在员工具备本条规定的几种情形时,依据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从而保护员工合法权益不被用人单位侵犯。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除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两种方式以外,还有员工在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的方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 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上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员工有未休完的年假的,不能因为离职就直接将年假清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可以安排员工把未休年假休完了再走,另一种就是将未休年假折算成工资发给员工,但这种方式需要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可以直接提出,索要工资是你的正当权利,不用考虑其他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上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的话,也不用怕,这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中也是有规定的,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需要,但因劳动者的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了,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离职后的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追责。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员工如果知道单位的商业秘密,一般会签订保密协议,且这份保密协议在员工离职后仍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