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存在如下区别: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去上班的路上受伤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来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资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劳动者的出勤、绩效考核得分以及加班情况计算才合法。 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劳动报酬的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退休返聘不得超过几年。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受雇佣者到达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受雇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应聘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受雇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被单位辞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丧假直系亲属的范围一般不包括外公外婆。 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直系亲属,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
二次手术与伤残鉴定的关系:做二次手术后做伤残鉴定,会影响伤残鉴定的等级。构成与构不成伤残等级,对于赔偿数额来讲影响巨大,因为构成伤残得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因为做了二次手术,恢复的好,就难以达到伤残等级;如果不做二次手术,功能明显弱于二次手术后,构成伤残的可能性会大一些,所以提前做。在实例中,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做了二次手术后,就不构成伤残等级,赔偿方就不必支付伤残赔偿金了。现实中主要是上年纪的,不取内固定物,没有做二次手术的必要,才允许不做二次手术而直接申请鉴定。
怀孕期间公司辞退员工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员工的情形,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员工怀孕期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以上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工人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