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结婚的条件为:双方自愿结婚;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 涉外结婚的限制为,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 2.外交人员。 3.公安人员。 4.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二、客观要件:表现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
首次办理:200元/本;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加注:20元/本。
证件安全注意事项 护照、签证、身份证、信用卡、机船车票及文件等是出国(境)旅游的身份证明和凭据,必须随身携带,妥善保管。 1、要把原件放在贴身的内衣口袋中。 2、要在出发前,各复印一份放在手提包中。 3、除出入境接受检查时使用外,最好交给领队统一保管。 4、遇到有人检查证件时,不要轻易应允,而应报告领队处理。 5、证件一旦遗失或被偷被抢,要立即报告领队并向警方报案,同时请警方出具书面遗失证明,必要时向所在国申请出境签证并向我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提出补办申请。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不能。根据《国籍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适用。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商投资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根据法律的属地管辖原则,理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受我国法律保护。
进口特许权使用费需要交税。法律规定,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
护照不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2018年9月1日起,中国全国异地可换补护照。对于有异地办理往来港澳台团队旅游签注需求的申请人,可凭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全市17个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团队旅游签注。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首先,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第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 第二,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 其次,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一,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二,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三,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离婚并不一定到登记地办理。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到男女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的话,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