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1)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2)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定期金给付方式: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后,如果因时间限制第一次开庭尚未结束,或在第一次开庭结束后,如果法院认为有些事实尚需进一步调查、或有其它情况需要再次开庭的,就可以通知第二次开庭。 至于第二次开庭对被告人是否有利或不利还需要根据法院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及开庭审理情况来确定。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伤害,名词解释是轻度的伤害,没有具体的衡量指标,一般比轻伤更轻微,而轻伤是可以根据伤害标准,准确认定的。 伤害分轻微伤,轻伤,重伤,致死四个等级的。轻微伤不会判刑,最多拘留,轻伤可判刑也可只拘留,重伤必判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如涉嫌故意伤害罪,导致轻伤的,量刑在三年以下或管制或拘役,若是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轻伤的,则不构成犯罪。
1、(坐牢)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2、因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损害的,被害人有权主张赔偿,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出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 3、法院判决后,因犯罪嫌疑人坐牢致使民事判决无法执行的,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待犯罪嫌疑人出获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不同有不同的划分,其中,与成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儿童的死亡补偿金计算年限是20年。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3、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4、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年限 注:赔偿年限:按二十年计算。 5、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8、车辆停运损失费=车辆停运期间的实际损失(需鉴定)。 9、精神损害抚慰金。
打架脸部轻伤的鉴定应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目前我国的现行有效的关于鉴定人体损伤的法律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其中对于脸部如下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脸部轻伤二级的规定如下: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是的。同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定要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伤病程度需要由法律检验。如果经过法医鉴定为轻伤,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精神损失费的计算,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一般情况下,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身份权,是指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如亲权、荣誉权、婚姻自由权等。有些身份权是由当事人特定的行为所引起的,如某人因贡献突出获某项奖励,取得一项荣誉权。有些身份权发生在亲属之间,例如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都有向对方要求给予经济上补助和生活上照顾的权利。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标准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侵害、损失来确定。 1、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 2、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由于人身损害属于人身权利,具有专属性,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转让是有限制的,以下赔偿的请求权利可以由受害人的家属享有: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他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符合立法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能依法请求赔偿的“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