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没有确权的被征用的可以得到补偿。土地被征一般会获得征地补偿。 2、征地补偿标准指的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依照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之内,按照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按照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进行综合计算的标准。
商铺拆迁需要对租户的安置费用、停产停业损失等项目的补偿,地上物即装修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所认定的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本村村民也不可以买本村的宅基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不可以任意买卖。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私有财产,村民可以依法处置。 本村村民也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只要是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征地拆迁中,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店铺拆迁,承租人的补偿包括: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村里土地纠纷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对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时间限制为,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问责决定应当由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 需要进行问责调查的,有管理权限的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及时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其中,纪委、党的工作机关对同级党委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调查,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1、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2、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近期我国关于「一户一宅」这一法规条款的最新修订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1.小型家庭(成员不超过三人)在提出建设住宅申请时,其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能超过75平方米; 2.中型家庭(成员介于四至五人间)在提出建设住宅申请时,其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能超过110平方米; 3.大型家庭(成员多于六人)在提出建设住宅申请时,其房屋建筑总面积不能超过125平方米。 同时,对于农村地区新近建造、扩建以及进行翻新和重新修建的房屋而言,每户所享有的宅基地标准面积应控制在80至120平方米之间。
有补偿,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如果要征收基本农田,一般需要由国务院获批,也就是说只要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只有在国务院批准之后,市或者县得人民政府才可以组织实施征收动作。 由此,只要耕地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要严格保护。
1、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 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 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