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报告一般一个月内能出来。若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法律至上具体表现在: 1、法律的普遍适用性; 2、优先适用性; 3、不可违抗性。 不可违抗性:重点在违抗,在于法律,是指法律至上法律是最高的权威,违法必究是一个很重要的表现。普遍适用性:是指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反复适用、重点在于适用,在于人。法律优先原则:是指在上一位阶法律规范已有规定的情况下,下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上一位阶的法律规范抵触。
对交通事故赔偿协议进行公证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协议书、身份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内容,到交通事故发生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有条件的行为称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条件类型分为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 (1)延缓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使法律行为只有当约定的事实出现时,才发生效力的条件。 (2)解除条件,是限制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存续,使已发生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实现时终止的条件。
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十日,期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刑事审判上诉的主体有: (1)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和近亲属。 (4)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欠钱跑外地我找到人了可以起诉解决。 要起诉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注意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只有按照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才能删除“黑名单”。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赌博开挂可以报警。赌博属于违法行为,赌博开挂也是按照赌博行为处理。情节严重的,甚至属于犯罪行为。而任何公民都有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的义务。 公安机关对于治安案件和犯罪的案件都有管辖权。对于报案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
1、“私家侦探”可以从事一般的民事调查活动。如 (1)取得当事人的授权后,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调取对方的资信证件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2)或者虽然未经授权,但在公共场合或者未侵犯他人隐私的前提下拍照取证 (3)或者在有权机关调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2、目前我国并没有使私家侦探合法化,就这些调查公司而言,如果他们只是跟踪,不发布到网络上,至多是对当事人构成骚扰,会受到警方警告或治安处罚,但如果他们通过非法渠道获取能够准确甄别出公民个体的信息,或者获取到了别人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则属于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3、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雇用调查公司调查婚外情、出轨的证据,由于可能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而在法律上可能要承担不被认定为离婚证据的风险。对于私家侦探取得的婚外情等其他离婚证据,只要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证明力。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或去法院起诉。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律师代理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种:一般代理。依律师职业道德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权利。一般为纠纷标的的3-5%。标的高的话也可以低于该比例。 第二种:风险代理。按胜诉金额或以得到的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或按减少的支付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比例当然高于一般代理。 第三种:半风险代理。给一定的基本费用,其他的再按风险代理计算,当然就介于一般代理和风险代理的比例之间。
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一般六个月。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