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毒贩是有奖励的,根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规定: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地可参照下列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 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 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八)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九)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
被拘役后再犯罪的一般不成立一般累犯,但可能会成立特殊累犯。构成特殊累犯是会被起诉的。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手段,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 1、前后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 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 4、前罪实施时已满18周岁。 如果拘役后,再犯罪,构成特别累犯的是一定会被起诉的。但是如果符合刑事诉讼法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形,是可以不起诉的。
就算公司注销了,合伙人散货了,员工的工资都还是要发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公司的银行帐户中仍有存款,但公司被取消,则如果公司和股东获得证据证明公司的银行帐户中有尚未提取的存款,则他们可以向银行提出索赔。股东可以对银行提起诉讼,并要求提取银行存款并归股东所有。如果公司仍有未清的债权,股东可以持有相应的证据并向债务人提出债权,要求债务人偿还对股东的债务。如果公司仍然拥有外国投资股权,则股东还可以要求起诉的股东拥有该外国投资的股权,并确定该股东具有该股权的股东资格。
拘留前体检有问题,具体看是什么问题,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保障着公民利益的同时,也会对违法犯罪的人给予处罚。如果体检出现问题,是不可以收押的。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拘留前体检如果有以上三种情况,是不予收押的。
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
居委会没有权管理乱堆乱放情况。但是可以协调因乱堆乱放引起的纠纷。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和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在中国的城市地区有4亿多居民通过这一制度直接行使宪法赋予的自治权和民主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一、居委会基本职能如下: 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其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对无生产日期食品的处罚如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居民养老医疗交了6年,不想交了不可以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未到退休年龄前,不再继续缴费的,不可以退保。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延续缴费至满15年。非本市农村户口的参保人达到退休年龄后,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办理转移回户口所在地,或领取一次性养老金,退出养老保险。
首先,增强了社会成员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一般群众的观念,总认为监狱是暴力强制机关,罪犯在其中应老老实实接受惩罚,实行改造,一旦闻听狱中出现违法危害行为,则难免认为监管者无能,而当出现罪犯在狱中受到不法侵犯时,更易产生对监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误解。同时,刑罚的惩罚性得到就应有的体现,树立整个司法机关的信心。其次,增强社会公众普遍的安全感。维护监管秩序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优良的监管秩序,是劳改机关有效地行使对犯人管理改造的保障,是促使犯人认罪伏法、改过自新的保障,也是从整体上提高劳改机关对犯人改造质量的保障。
居间双方不需有资质。法律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必须向委托人提供信息服务,才能获取委托人报酬。就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对专门从事中介服务(居间业务)的公司,有必要对其资质提出特殊要求,即必须具备法人条件并经过登记才能营业。而对于从事其他业务的法人或者公民,如果促成他人之间的交易,其行为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应属合法的居间行为,可以收取合同约定的报酬。目前,居间人必须掌握的能力: 1、宣传能力 2、研究能力 3、指导能力
破坏国防光缆,将构成“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立案标准包括 1.犯这一罪行必须是故意的。如果是出于无意或过失,尽管在客观上使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军事通信遭到了破坏,也不构成本罪。2.必须有具体的破坏行为。军事设施、武器装备是否完好无损,军事通信是否畅通无阻,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国防安全和利益。因此,对采取任何手段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者破坏军事通信的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3.破坏的对象必须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具体一点说,武器装备包括部队用于实施和保障作战行动的武器、武器系统和军事技术器材和备用的武器装备重要零、部件等。军事设施包括《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规定的设施,主要是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通信则包括军事通信设备、通信枢纽等。如果破坏的对象与这些无关就不构成这一条规定的犯罪。 4.只要是实施了破坏的行为就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并不要求破坏行为造成一定的后果。